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5 18:04 来源:政府办 
字体+ | 字体- 分享:

 

 

良政办函〔201859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716 

 

良庆区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承办2018 年自治区为民办实事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161号)精神,为确保完成我城区承办2018年自治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农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任务

2018年我城区建设任务为那马镇一致村、那陈镇那徐村、那陈镇文林村、南晓镇福里村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相关要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文化综合楼、一个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栏(墙),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同时加强周边绿化美化亮化,突显文化兴村美丽乡村新景象。

四、经费保障

每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计划投资53万元。资金来源分别为:自治区补助25万元,市级补助13万元,城区财政统筹安排补助15万元。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良庆区2018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城区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鸿   城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

成 员:姚     城区发改局局长

    城区财政局局长

陆颖强   城区住建局局长

杨芝维   城区文体局局长

     城区卫计局局长

滕秀祥   城区审计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城区采购中心主任

覃德斌   那马镇镇长

乐情温   那陈镇镇长

     南晓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文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芝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区文体局卢学能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城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日常协调工作,联系电话:4508861。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六、职责分工

城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批复工作。

城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城区住建局:负责按相关法规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技术指导及监督;按规范指导建设单位开展工程验收工作。

城区文体局:负责全城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日常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与南宁市对口单位对接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指导各相关镇在有建设任务的村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和一支农民篮球队;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作材料。

城区卫计局:负责对卫生室、人口计生健康服务室和新家庭文化屋的建设进行指导,协调、落实建设点的设备配备及发放工作。

城区审计局:负责工程结算审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竣工决算的监督工作。

城区采购中心:负责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确定好施工单位。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城区文体局组织协调项目施工用地,以及协助管理日常施工安全、工程进度、质量监督等工作。

城区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领导小组承担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直接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组织编制和实施具体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整合各级财政的相关补贴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统筹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质量督察以及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20184-9月)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建设点进行现场勘察,落实建设内容,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

2.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要求具体到篮球场、文艺舞台、宣传栏、综合楼等各项设施的布局安排,并对需要建设的项目进行勘探、施工图设计、绘制效果图、项目立项、编制施工方案和工程预算。

3.城区文体局要按法定程序报批和备案,负责制定、报审建设经费预算,完成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宣传发动,广泛征询村民意见,争取群众支持和参与。

(二)项目建设阶段(201810月—20193月)

按“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落实施工队伍,确保1110日前所有建设点开工建设,20193月底前全面竣工。

(三)验收阶段(20194月上旬)

项目完成建设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结合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城区级考核验收。(市级考核验收在4月中旬进行,自治区级考核验收安排在4月下旬进行)

(四)考核总结阶段(20194月下旬)

完成项目验收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2018年度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南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为全面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经验,迎接自治区考评验收。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要把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要将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对项目参建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城区有关部门、各相关镇要与项目建设点开展结对帮扶,组织村党(总)支部等基层组织、干部和驻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参与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设立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建立定期汇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建设督查制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确保工作成效。

(三)加强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合理利用建设资金,争取与“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卫生、计生、党建等配套资金进行有效资源整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美丽良庆·宜居乡村”等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强施工管理,保证质量

要按照《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的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确保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规范档案管理,材料齐全

城区文体局和各相关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项目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其中,综合楼、篮球场、舞台等硬件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文字证明材料及竣工照片,文艺队及篮球队要求提供照片及名单,并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进度材料。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城区党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城区政协办公室。

城区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