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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良庆区2018年统筹推进自治区和市层面及城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5 17:20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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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办函〔201854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8统筹推进自治区

和市层面及城区级重大项目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2018统筹推进自治区和市层面及城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6 26

 

 

 

 

良庆区2018统筹推进自治区

和市层面及城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城区第三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引领作用,努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完成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促进城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自治区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发〔2018111号)精神和《南宁市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推进实施“六大升级”工程,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具体到项目、细化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城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的目标任务和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奋力谱写新时代良庆区发展新篇章,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工作任务

2018年,我城区将跟踪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重大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调整充实PPP项目、EPC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库,储备一批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项目。重点服务自治区成立60周年项目、国际园博会项目、轨道交通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更多项目纳入自治区、南宁市统筹范围,不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自治区、市本级跟踪推进的重大项目。我城区涉及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8项,总投资70.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2亿元。项目按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进行管理。

(二)我城区跟踪推进的重大项目。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城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我城区发展实际,结合重大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再挖掘一批重大项目作为自行重点推进的重大项目,并按照自治区、市级重大项目管理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建设,年中可将条件成熟的项目调整增补列入自治区、市层面重大项目计划。

三、工作职责

城区各级各部门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重大项目建设职责,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自治区级、市级及城区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任务。

(一)城区发改局负责自治区、市级及城区级层面重大项目的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策划、管理,项目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以及项目督查、宣传等工作。

(二)城区重点办负责自治区、市级及城区级层面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统筹解决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资金筹集等问题。

(三)城区政府督查室、“两重两问”办负责重大项目督查督办工作,对推进不力、责任不落实的项目业主,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城区各审批部门负责自治区、市级及城区级层面重大项目各类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并指导相关项目业主开展前期工作,及时做好报批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城区各部门是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做好相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的组织管理,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本级本部门的相关困难问题,加快推进落地辖区内的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并作为相关项目绩效考评的责任单位。

(六)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规定履行项目法人的全部职责,认真制定项目建设方案,落实足够人力物力,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城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市直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所在的镇、街道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城区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城区项目业主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以及各相关单位做好跟踪联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原则开展项目推进服务工作,制定本级本部门项目推进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专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跟踪负责。要强化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的协调,保证项目按照建设进度推进,推动每个项目顺利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二)强化跟踪服务,提高分级协调成效。各项目推进责任单位对重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坚持分级协调机制,形成共同服务、共同推进重大项目的服务机制和强大合力。一是各项目业主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项目建设推进中的审批、资金、征拆、土地、林地等问题,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条件。二是对于各部门联席会议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城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涉及自治区、市审批或自治区、市直单位征拆等城区难以协调的问题,由城区发改局定期收集汇总,上报自治区、市协调会议给予解决。

(三)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着力解决重大项目在用地、规划、资金等方面的瓶颈问题,研究完善保障措施,为项目顺利建设提供有效的要素保障。

一是用地、林地指标方面,建立发改、国土、农林水利等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加强用地指标分配使用动态管理,按季度梳理急需新增建设用地、用林项目,指导业主尽快完善相关报批材料;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原则,合理增加重大项目用地计划供应量,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项目融资方面,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城区财政局、经信局等部门按季度梳理急需建设资金的项目,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加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之间资金需求信息量的精准对接,协助项目落实信贷融资;及时掌握中央预算内投资投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做好PPP项目储备,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发起项目推进模式,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积极支持重大工程项目通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和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三是前期工作方面,落实“放管服”工作,继续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城区各审批单位要不断完善“容缺后补”制度、网上审批大厅、重大项目并联审批、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建立简化、快速、优质、高效的项目审核审批新机制;规划、国土等部门积极探索新思路,推进解决重大项目用地超“城规”、“土规”等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尽快落地

(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完善激励与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时跟踪,加大督查督办以及问责力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良好机制。城区“两重两问”办要将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重点推进的项目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对重大项目建设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约谈并严格问责,做到“奖优、治庸、罚劣”。城区政府督查室、发改局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项目联合督查,尤其是针对推进缓慢、严重滞后的项目,要加大督查力度并做好重点跟踪;由城区政府督查室逐月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开竣工情况完成较好和较差的业主单位进行通报,落实和巩固督查成果。城区绩效办继续将中央、自治区、市和城区层面重大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相关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城区国资办加强对城区所属平台公司在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考核力度。

(五)加强重大项目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宣传,城区党委宣传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企业服务的宣传力度,对项目建设及企业取得的成绩及时跟踪报道,促进社会各界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帮助企业加快壮大发展。积极组织城区重大项目参与到南宁市集中开竣工现场会,形成重大项目建设良好氛围。

(六)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库,自治区、市层面重大项目实行随报随审制度,利用重大项目增补和调整机会,及时把具备条件的新项目补充列为自治区、市重大项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项目退出机制,强化项目计划严肃性和有效性,对因市场前景、征地拆迁、建设资金以及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推进缓慢的项目,滚动调出重大项目计划,调出的项目不再享受自治区、市层面重大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强化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跟踪和监控,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项目月报、快报、信息台账和定期通报制度,做好重大项目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