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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良庆区2018年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2:08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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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政办函〔201843

 

 

关于印发良庆区2018年推行河长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级各双管单位,城区直属各事业单位: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良庆区2018年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528

 

 

 

 

 

 

良庆区2018年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101)、《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报告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办发〔201715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南府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城区河长制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城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在全城区江河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江河湖库健康生命、实现江河湖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推行河长制的相关要求,20186月底,全城区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形成覆盖城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及考核办法,开展全城区内河综合整治,完善巡查、保洁制度。到2018年底,建成区范围内流域消除黑臭水体,内河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的水生态系统,基本建立江河湖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1. 全面编制“一河一策”方案。2018630日前,完成对我城区主要河流存在问题的排查和“一河(江湖库)一策”方案编制。要立足不同区域、不同河道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一河一策”,细化实化主要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制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等,注重目标可达性和措施可操作性,做到精准施策。

2. 开展城区内河整治和专项行动。组织城区农林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全面治理水塘江、良庆河、楞塘冲。2018年底重点完成对八尺江、南晓河、思灵江等河流的整治工作,确保河道水域岸线得到保护、水环境得到改善、水生态功能得以修复。

3. 全面落实河长制六大工作任务。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执法监管,做好全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4. 开展河长巡河整治工作。根据《南宁市良庆区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规范各级河长日常巡河工作,有效落实各级河长责任,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各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加大巡河力度,形成常态化,实现对江河湖库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5. 开展督导考核检查工作。2018年底前,按分级原则组织验收,由城区河长办组织城区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各镇(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考评,对村(社区)进行抽验。对验收不合格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督导整改,年度考评结果与各镇(街道)的绩效挂钩。

三、工作计划

(一)在4月上旬组织完成“一河一策”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项目编制单位的委托工作,争取在5月底前得出河流编制成果。6月份通过审查并印发。

(二)由城区统一为各镇、街道配备主要河流巡查设备,在4月底前完成设备购置。

(三)2月至5月专项对八尺江、水塘江等内河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内河河水无黑臭现象。

(四)5月至8月,结合防汛时期,开展思灵江和南晓河的河道疏浚整治,同时组织对各江河湖库进行各种专项整顿工作,逐步形成江河湖库管理巡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10月至12月,根据实际出台相关配套制度,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

四、责任分工

(一)各镇、街道。负责做好属地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协调配合工作,其他职责参照《中共南宁市良庆区委办公室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良办发〔201788号)文件执行。

(二)城区农林水利局。负责城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具体任务分解、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单位做好我城区“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跟踪检查项目开展情况;汇总审核各单位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其他职责参照良办发〔201788号文件执行。

(三)城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和拨付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工作经费、项目前期经费和建设资金的拨付及管理,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其他职责参照良办发〔201788号文件执行。

(四)城区采购中心。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及时明确外包服务和编制单位,并加强对中标单位的监管。

(五)其他责任分工。城区有关单位要对照本单位的权力清单,切实履职尽责,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城区河长办负责综合协调、统筹;对于城市河流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玉洞大道以北由城区城管局负责,玉洞大道以南由城区乡村办负责;城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河流水域内的网箱养殖清理等工作;城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排污口、截污口及排污管道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城区环保局负责对工业排污、规模养殖、商业经营、污染河床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城区城管局负责对河边乱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处置;各镇、街道要履行属地责任,根据受委托的职能权限,在本辖区内开展河长制相关的审批、执行、处罚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同心协力,努力推行城区河长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充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城区河长办要及时调整河长副河长。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主体责任,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项工作。整合农林水利、环保、国土、规划、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执法资源,加大对涉水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落实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

(三)建立机制,长效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将江河湖库日常巡查、保洁、管护、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群众自治自管,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力量参与江河湖库的管理保护。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广泛宣传解读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实施河长制成效,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江河湖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江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总结,推广经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努力解决河长制推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跟踪调研,不断总结提炼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逐步完善河长制的体制机制。建立河长制信息共享平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促进各部门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