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

发布时间:2018-06-23 21:16 来源:良庆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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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2018年6月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6180088 顺那马镇竹泉岛到那僚村沙洲平的那马河河段河岸有很多塑料袋,应是来钓鱼的人扔的,河里有很多网箱养鱼,污染那马河河水。那马镇共和村花柳屯的那马河边有一养猪场,废水直排那马河。 良庆区 经核查,八尺江良庆区那马镇竹泉岛至沙洲平河段确有不少养鱼网箱,共和村花柳坡河岸边存在1个养猪场和1个养鸡场。养猪场共有16个猪舍,其中1个栏舍有2头猪,其余15个猪舍已清空;养鸡场已空栏停止养殖。在八尺江那僚村沙洲平河岸旁有1个那僚村村民莫名义开设的钓鱼场。检查发现该钓鱼场周边有不少矿泉水瓶、塑料袋等垃圾,部分垃圾被冲入八尺江中。投诉者反映的问题属实。
对上述存在问题,良庆区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责令养猪户黄俊榕对养猪场剩余的2头猪尽快进行搬迁处理,防止养殖废水污染八尺江水质;二是要求那僚钓鱼场经营人莫名义立即组织人员清理钓鱼场周边垃圾,提醒钓鱼爱好者在钓鱼结束后自行清理遗留的垃圾;三是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取缔水上网箱养殖工作,目前正核查统计八尺江网箱数量,为下一步拆除工作做好准备。
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  
2 X450000201806180010 大塘镇太安村村民反映奇茂纸品有限公司与村民住宅仅一块铁皮之隔,生产噪声及发电机噪声扰民。认为环保局不应审批该企业在生活区内建设工厂。2015年向环保局投诉至今,环保局答复已处理好但与事实不符。 良庆区 噪声 2018年1月11日,良庆区向奇茂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完善厂界噪声防治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2018年3月12日,奇茂公司委托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对厂界噪声进行验收监测。监测报告表明,奇茂公司昼间厂界噪声达标。因夜间(19时至次日7时)不进行生产,无需进行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奇茂公司经监测验收达标后已不存在厂界噪声超标违法行为。2018年5月3日良庆区环保局向举报人送达《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宁市奇茂纸制品有限公司厂界噪声纠纷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告知举报人奇茂公司厂界噪声整改验收监测情况及发电机应急使用突发噪声问题的处理意见,但举报人仍反映奇茂公司生产噪声、发电机噪声问题。
针对本次交办案件,2018年6月21日良庆区再次组织城区环保局、大塘镇政府、大塘镇太安村委对奇茂公司噪声问题进行现场核查。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发电机噪声污染隐患,经协调,奇茂公司决定今后不再使用备用发电机,已自行拆除发电机供电线路,停电时不再进行生产。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