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发布时间:2018-07-09 20:42 来源:良庆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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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七批2018年7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50000201807030036 反映大塘镇南州林场内职工养猪江养殖废水排入六旺溪导致水源被污染。 良庆区     良庆区大塘镇南州林场太安江六旺段区域共有3家南州林场职工经营的养猪场,分别是姚寿养猪场、黄东金养猪场和李冠养猪场,存栏猪量分别为80、90和110头。2018年3月,大塘镇政府接到群众关于南州林场职工养猪将养殖废水排入大塘镇太安江六旺段的举报,经现场调查,上述三家养猪场的确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污水直排问题。2018年3月22日,大塘镇政府向上述3家养猪场经营者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善养殖废水雨污分流、化粪池等污染治理设施,并协调良庆区农林水利局现场指导各养猪户进行整改。
    2018年7月6日,良庆区组织大塘镇政府对投诉者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均已按要求完善了猪舍雨污分流并建设了有雨棚的“三面光”废水池,养殖污水排入废水池存贮,定期用水泵抽送至周边林地、果园、菜地用于灌溉施肥,未发现有养殖废水直排太安江六旺段现象,但存在原排水沟淤积物未清理问题。大塘镇政府已当场责令各养殖户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理。2018年7月8日,良庆区政府再次组织良庆区环保局、大塘镇政府对上述养猪场进行复查,发现原排水沟淤积物已清理完毕,养殖废水雨污分流、化粪池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举报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改正  
2 X450000201807030048 反映位于金象三区和路高压线下的各种铺面乱搭乱建,从事修车、喷漆、卖煤气、收废旧、生产豆腐等,排放废气污染,产生噪声扰民。 良庆区 大气、噪声     2015年11月,因该地块租户变更,新租户将原有搭盖物进行了拆除和重建。同年11月3日,良庆区城管局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并制止了违法施工行为。经查,该搭建物为违法建设。考虑到庆海公司对3501#等地块采取以租代管方式,目的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土地被非法侵占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良庆区城管局依法对有关建筑履行完法律程序后,给予暂缓拆除处理。
   2018年7月8日上午,良庆区组织城区环保局和大沙田街道办对金象三区秀和路高压线下的铺面废气和噪声扰民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发现金象三区秀和路高压线下的单位有小加工作坊、物流仓库、小百货店、汽修店等10余家,其中1家汽修店喷漆工序仅配套简易过滤棉废气治理设施、1家小餐饮店露天烧烤无油烟治理设施,1家豆腐作坊、1家小型纸箱加工厂、1家小型洗涤厂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投入生产,产生粉尘和噪声对周边住户造成一定的影响,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良庆区一是责令汽修店立即停止喷漆业务;二是责令餐饮店停止露天烧烤;三是对豆腐作坊、小型纸箱厂和小型洗涤厂未批先建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尽量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部分属实 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