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乡村办组织开展“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示范创建初检自评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5 17:08 来源:良庆区乡村办 作者: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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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迎接南宁市乡村办将于8月初开展的“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示范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南宁市乡村办工作要求,7月23-25日,良庆区乡村办牵头,组织城区三民专项活动专责小组各成员单位等部门组成检查组,4个小组深入我城区宜居乡村活动示范创建镇、村(坡)开展初检自评工作。此次检查工作由城区副区长、乡村办常务副主任郑中担任检查组组长,城区党委副调研员、乡村办副主任吴丕远,城区乡村办综合组组长杨海兰担任副组长。

检查组严格根据南宁市乡村办《关于印发<“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示范创建系列考核验收标准>的通知》(南乡村办发〔2018〕9号)、《关于印发“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示范创建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乡村办发〔2018〕31号)的标准、内容及要求进行初检自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听取汇报等形式,现场了解完成情况,现场评分,现场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各示范创建责任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按照市级示范创建文件要求,良庆区列为“产业富民”示范县(区)创建任务;宜居乡村活动综合示范乡镇为那马镇,宜居乡村活动综合示范村屯为那马镇共和村、坛良村;“产业富民”“服务惠民”“基础便民”示范乡镇分别为大塘镇、那马镇、南晓镇,“三民”示范村屯为大塘镇百乐村、那陈镇西宁村、南晓镇南晓社区等9个不同类型村(屯)。在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来,良庆区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加强资金投入,认真对照市级文件验收标准,以实施“三民”专项活动工作为切入点,逐项落实,各个示范创建项目均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创建工作。下一步将我们将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力抓好各示范镇、村(屯)后续管理工作,不断激发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