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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5:29 来源:良庆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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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安委〔20186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现将《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任务分工要求,抓好落实工作。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城区各有关部门分别于2018628日、1228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城区安委办。城区安委办要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联系电话:4507281,电子邮箱:lqanj@163.com

 

 

2018529


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重点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

各镇、开发区、街道

具体任务

责任部门

具体任务

一、加快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

1.抓紧落实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任务

加强推进工作,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安监局

加强推进工作,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2.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设。

推进城区安委会改组工作,将其调整为党委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开展组建专业委员会工作,建立健全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

安监局、交通局、住建局、交警六大队、公安消防大队

 

3.强化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完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实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备案制度,把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城区安委会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安监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农林水利局、教育局、人社局

建立健全各镇、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完善党委政府(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实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和备案制度,把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城区安委会组织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4.加强部门联管

完善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协调处置工作机制。

安监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环保局、卫计局

完善本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协调处置工作机制。

主动与城区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工作。

安监局

主动与本辖区司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工作。

组织城区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城管局

组织本辖区联合行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

督促本辖区安全生产支持部门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建立台帐备查。

财政局、工商质监局、法制办、司法局、投促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督促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台帐备查。

5.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

强化对本辖区各镇、开发区、街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其他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支持部门的差异化考核。加大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和督查。

安监局

 

对本辖区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安监局

对本辖区部门和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备。

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农林水利局、教育局、人社局、经信局、城管局、文体局

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备。

7.推动企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风险点排查、辨识、评级、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开展本辖区企业整体风险初评并报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复评,分行业创建一批示范企业。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经信局、公安分局

督促本辖区企业开展风险点排查、辨识、评级、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开展本辖区企业整体风险初评并报市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复评,分行业创建一批示范企业。

督促本辖区企业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优化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报。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经信局、公安分局

督促本辖区企业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优化隐患排查清单,开展隐患自查自报。

8.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排查出本辖区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消防大队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排查出本辖区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督促本辖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的企业。

公安分局、工商质监局、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环保局、农林水利局、教育局、人社局

督促本辖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自查自报自改隐患的企业。

10.推进执法检查信息化工作。

在安监系统推广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本辖区重点行业管理部门推广使用隐患巡查APP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

 在安监系统推广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本辖区重点行业管理部门推广使用隐患巡查APP

 

11.加大事故直报和事故查处工作力度。

加强事故信息直报工作,强化对道路运输一般事故的立案查处;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一般事故实行“一案三查”;事故调查报告设立技术专篇和管理专篇并全文公布。

 

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局

加强事故信息直报工作。

 

三、推进城市安全发展

12.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对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部署。

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城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13.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严格审批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本辖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规划分局、民政局、安监局、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

加强本辖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推进辖区内安全社区的建设。

14.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开展本辖区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设施、特种设备等城市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制度。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城管局、公安消防大队、工商质监局

 

四、加强农业农村安全监管

15.落实农村安全监管责任。

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加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加强农村安全员、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落实乡镇、行政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农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交警六大队、文体局

推动安全监管力量向农村延伸,加强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安全监管力量配备,加强农村安全员、农村道路交通劝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落实乡镇、行政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农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6.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综合整治。

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加强农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燃气等安全监管。

农林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

加强农业农村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监管,强化农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燃气等安全监管。

17.夯实农业农村安全基础。

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加强农村基本消防设施配备;加强农业生产安全技术指导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交通局、公安消防大队、农林水利局

加大农村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结合精准扶贫开展农村危房加固改造;加强农村基本消防设施配备;加强安全员安全技术指导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8.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开展本辖区企业设计安全复核工作。

安监局

开展本辖区企业设计安全复核工作。

组织实施本辖区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搬迁工程。

经信局、安监局、发改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

 

建立本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各环节安全管控机制,根据本辖区实际出台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安监局、住建局、交通局

建立本辖区石油天然气管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各环节安全管控机制。

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和“反三违”行动。

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

协助城区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储存场所、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等专项整治和“反三违”行动。

检查督促相关企业组织本辖区油气管道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安全防控联动联防机制。

住建局、安监局、发改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城管局

 

组织开展物流园区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安监局、公安分局

 

19.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私人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遏制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势头。

住建局

以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私人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遏制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势头。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20.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程。

组织开展本辖区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民爆物品、涉爆粉尘、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零售点、有限空间作业、城中村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阶段评估,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安监局、交通局、经信局、公安消防大队、工商质监局

组织开展本辖区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民爆物品、涉爆粉尘、特种设备、烟花爆竹零售点、有限空间作业、城中村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阶段评估,持续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21.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部门“打非治违”牵头责任,组织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取缔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质监局、农林水利局、经信局、城管局

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取缔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22.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安监局、卫计局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

23.加强职业健康普查监测。

开展本辖区职业健康普查工作;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职业健康危害告知、检测、监测工作制度;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业病人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确定等工作。

安监局、卫计局、人社局

开展本辖区职业健康普查工作;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职业健康危害告知、检测、监测工作制度;加强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业病人申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确定等工作。

六、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24.加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深化水泥生产及制品、陶瓷生产、家具制造、汽车维修等涉尘毒危害行业的专项治理,推动建筑施工行业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好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加大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安监局、经信局、农林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卫计局

协助相关部门深化水泥生产及制品、陶瓷生产、家具制造、汽车维修等涉尘毒危害行业的专项治理,推动建筑施工行业实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好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加大职业健康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25.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推进工作;积极在本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安监局、交通局、公安消防大队

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推进工作;积极在本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

26.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行动,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小型矿山主动退出,全部整顿关闭无主尾矿库。

住建局、交通局、农林水利局、文体局、经信局、供销社

推动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行动,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高危行业转型升级。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27.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引导鼓励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安监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引导鼓励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推动本辖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局等行业推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住建局、交通局

推动本辖区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推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28.加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安监局

组织实施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29.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推动本辖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通过购买服务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安监局

推动本辖区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通过购买服务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

加强本辖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流程化;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其他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开展本级政府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安监局

加强本辖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应急预案简明化、流程化;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其他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开展本级政府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0.加强宣传教育培训。

抓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其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创新运用新型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发动街道办、村民委(社区)积极参与推进宣教“七进”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城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抓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其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创新运用新型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推进宣教“七进”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本辖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报:王川区长、江新贵副区长、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5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