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良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城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良庆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数据,现将2018年1月至3月份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城区有关部门应用隐患系统开展隐患自查自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城区隐患系统应用工作基本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全城区在隐患系统上注册生产经营单位476家。其中,已通过基础信息备案的467家,占已注
册生产经营单位的98.1%;2018年3月已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的企业有130家,占注册生产经营单位的27.3%。2018年全城区企业排查上报隐患共33个,其中26个隐患已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完成率93.1%,有7个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上报(住建局5个、交通局1个、良庆经济开发区1个)。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隐患系统应用工作情况
(一)2018年1月—3月份隐患系统自查自报情况
1. 隐患自查自报率达90%以上的单位:
玉洞街道办(98.9%)、大沙田街道办(94.9%)、食药(93%)。
2.隐患自查自报率低于90%的单位:
那马镇(66.6%)、交通局(60%)、经信局(51.3%)、公安分局(50%)、大塘镇(50%)、农林水利局(42.9%)、开发区(44.6%)、文体局(42.5%)、教育局(38.4%)、住建局(24%)、良庆镇(0)、那陈镇(0)。
(二)2018年1月—3月份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1、隐患整改完成率达90%的单位:
那马镇(100%)、大塘镇(100%)、大沙田街道办(100%)、玉洞街道办(100%)、良庆经济开发区(100%)、文体局(100%)、教育局(100%)、食药局(100%)、农林水利局(100%)、公安局(100%)、经信局(98.6%)、交通局(94.7%)。
2.隐患整改完成率低于90%的单位:
住建局(45.5%)、良庆镇(0)、那陈镇(0)、南晓镇(0)。
(三)2018年隐患逾期未整改情况
住建局(5个)、交通局(1个)、良庆经济开发区(1个)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还有未完善基础信息的企业。交通局(1家)、农林水利局(1家)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力度不够。良庆镇、那陈镇自查自报率为零。
(三)部分单位隐患整改率低,有些镇政府处于无人管理状况。其中,良庆镇、那陈镇和南晓镇隐患整改完成率为零。
(四)企业自查隐患逾期未整改。企业对自查期限隐患没有跟踪整改销号,住建局(5个)、交通局(1个)、良庆经济开发区(1个)。
四、整改要求
(一)核实、修改所管理企业资料。目前,从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查询来看,存在同一家企业多个部门同时管理的现象,造成多头管理,不利于责任落实,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企业信息,找出属于自己单位管理的企业,自行修改企业信息,把不属于自己单位管理的企业上报城区安委办,杜绝多头管理,达到“一对一”管理目的。
(二)继续做好注册和备案工作。各单位要继续深入排查摸底,将本辖区、本行业未纳入系统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各单位要对已注册但未完成基础信息备案的企业,开展专项督促行动,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采取执法检查,逐个督促其完成基础信息填报并审核备案。
(四)加大对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督促检查力度。自查自报率低于90%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采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针对性措施,自查自报率下降严重的单位要督促企业应用隐患系统开展自查自报,确保自查自报率达90%以上。
(五)进一步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求,加强跟踪确保限期整改隐患按期完成整改。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城区有关部门请于2018年5月10号前将本单位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城区安委办备案。
城区安委办将每季度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将情况列入年终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凡是上级考核被扣分的,安委办将相应翻倍扣分并责令单位领导向城区政府领导进行检讨。
联系人:陈玲玲,联系电话:4507282,传真号:4505593,邮箱:lqanj@163.com。
附件1:2018年第一季度各单位隐患排查系统运行情况统计表(截止3月31日)
附件2:各单位隐患自查自报情况表
附件3:良庆区201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人员及电话
2018年5月3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江新贵副区长,良庆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