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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五象新区市政管廊项目 “4·24” 机械伤害致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16:08 来源:良庆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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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41330分左右,位于南宁五象新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南宁五象新区博艺路至平乐大道段)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0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南府办[2014]49号)以及《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的通知》(良政办〔201467号)的规定,城区政府成立了由城区安监局局长颜志环任组长、安监局副局长李辉任副组长,监察委、安监局、总工会、人社局、住建局、良庆公安分局、良庆镇政府等部门派人组成的南宁五象新区市政管廊项目“4·24”机械伤害致人死亡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五象新区质安站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查明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施工单位: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0312日,住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二十一层。营业执照注册号(副本9-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198225570Y,法定代表人:李长俊。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证书编号D145003618,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JZ安许证字〔2004000039,有效期20161030日至20191031日。

2.租赁单位:广西俊建城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建城源租赁公司),成立于20170510日,住所:南宁市高新四路9号和泰科技园综合楼412室,《营业执照》注册号(副本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L55T942,法定代表人:李庆先,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自),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租赁;土石方工程、地面平整、建筑劳务分包(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监理单位: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924日,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与佛子岭路东南侧的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综合调度指挥大楼B楼第141404-1408号。《营业执照》注册号(副本1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953606698,法定代表人:黄前。持《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证书编号E145004740-4/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有效期:至20180802日。

(二)工程概况

五象新区核心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位于南宁五象新区博艺路-平乐大道段,全线总长度3.88km属现浇矩形断面结构形式,尺寸为3.8米×3.5米(外径)。合同总造价8414.025万元,合同工期为360天。

2017414日,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昊建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五象新区核心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博艺路-平乐大道)监理服务》。

2017425日,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五象新区核心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博艺路-平乐大道段)施工合同》。

201826日,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俊建城源租赁公司签订《机械施工合同》。合同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规定租赁公司应对进入工地的所有租赁公司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挖掘机设备的操作属于专业特种作业,由俊建城源租赁公司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负责,驾驶员、操作员均为俊建城源租赁公司员工。

事发点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工地外,事发时俊建城源租赁公司人员擅自操作机械对本公司土方运输车进行清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8424,事发时南宁五象新区市政管廊项目处于中午休息没有安排施工期间, 1330分许,挖掘机操作员刘盛兵在市政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工地外帮助同公司人员郑礼耀所驾驶的农用车清理车厢尾部泥土,由于违规操作不当,致使挖掘机铲斗在运转过程中压到郑礼耀胸部,致其受伤。郑礼耀受伤躺在挖掘机铲斗下方,身上没有明显外伤,身上衣服没有血迹,嘴里发出急促的喘叫声并有挣扎的动作,已不能言语,刘盛兵立即拨打120电话并通知项目部人员和俊建城源租赁公司,项目部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救护车到达后把伤者送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由于伤势过重,郑礼耀于42417时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相关规定报告了相关部门,并派员到现场指导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截止目前,所有善后工作已处理完毕。

三、现场勘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一)现场勘验情况

经现场勘验,挖掘机操作员刘盛兵在帮助同公司人员郑礼耀所驾驶的农用车清理车厢尾部泥土时,没有看见郑礼耀还站在挖掘机旁,违规操作,致使挖掘机运转过程中挖掘机铲斗压到郑礼耀胸部受伤,受伤倒地位置在挖掘机铲斗下方,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涉事机械:履带式液压挖掘机,型号:斗山工程机械DH220LC-7,挖掘机所处的位置为市政管廊一期工程项目工地外,施工围挡范围内。

(二)人员伤亡情况

郑礼耀,男,壮族,35岁,身份证号:452127198306133314,广西马山县人,住址:广西马山县永州镇胜利村岜伏屯7号。在事故中因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注明郑礼耀死亡原因为“肝破裂,心包填塞”。

(三)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郑礼耀安全防范意识较为淡薄;在没有其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注意周边环境安全,被挖掘机铲斗压到胸部受伤,因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

1、刘盛兵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周边环境安全,没有安全观念,在项目停工休息期间擅自启动操作机械帮助同事清理车厢时,违反操作规程“严禁任何人在挖掘机作业区内停留”的规定,未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未检查周边安全环境的情况下,冒然操作机械,导致挖掘机铲斗在运转过程中压中郑礼耀胸部。

2、俊建城源租赁公司及其负责人履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管理人员未到工地现场巡查,未能督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实施作业;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导致事故发生

(三)事故性质

这是一起工程机械租赁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1郑礼耀,男,35岁,广西马山县人,俊建城源租赁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在没有其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注意周边安全环境,对这起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死亡,建议免予追究生产安全责任。

2、刘盛兵,男,33岁,广西博白县人,俊建城源租赁公司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周边环境安全,没有安全观念,未采取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这起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3、李庆先,男,37岁,广西博白县人,俊建城源租赁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履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这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俊建城源租赁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对这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南宁市良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深刻反思事故,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消除隐患,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俊建城源租赁公司要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监局及住建部对工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健立完善的处罚措施机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俊建城源租赁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方面教育和培训,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章操作,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使安全操作规程成为每个从业人员的行为习惯。

(三)认真排查,消除隐患。俊建城源租赁公司要认真反思事故深刻教训,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南宁五象新区市政管廊项目 “4·24

机械伤害致死亡事故调查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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